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定量指标说明(八)

发布者:戴红伟发布时间:2024-10-10浏览次数:10

【必选】具有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≥50%

说明1:《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(试行)》(教发〔2004〕2号),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要求:本科院校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0%。

说明2: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1〕2号)附件2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》教师队伍指标中关于队伍结构要求: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的比例≥50%。


【可选】近三年新增专业数

说明1:同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2023)表1-4-1“专业基本情况表”中专业设置年份在三年以内的专业数量(国标专业)。

说明2: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2023)表1-4-1“专业基本情况表”,专业设置年份: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时间填写。


【可选】近三年停招专业数

说明1:同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2023)表1-4-1“专业基本情况表”中招生状态为已停招的专业数量(国标专业)。

说明2: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2023)表1-4-1“专业基本情况表”,招生状态“已停招”:早于本学年已经停止招生,但上学年或本学年仍有在校生的专业。


【可选】与行业企业共建的实验教学中心数

说明1: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2号)第28条: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。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,建设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。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比重,大力推动与行业部门、企业共同建设实践教育基地,切实加强实习过程管理,健全合作共赢、开放共享的实践育人机制。

说明2: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1号)附件1《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》指标27:学校拥有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数(包括实验室、研究中心等)。


转自“晓庄教务”公众号2023年1206推文

编辑:戴红伟

审核:罗荣华  朱萍

终审:陈长伟